“共产党人必须牢记,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。”这一论断,深刻阐明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价值取向,是检验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终极标准。从谷文昌“默默无闻的奉献”到习近平同志在正定“宁可不要‘全国高产县’桂冠”的抉择,从“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”的深情告白到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”的庄严宣示,无不昭示着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:真正的政绩,不是刻在石碑上的冰冷数字,而是立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温暖丰碑;不是追求个人升迁的“显绩”光环,而是泽被后世的“潜绩”根基。唯有将“为民造福”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才能创造出经得起人民、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不朽业绩。
为民造福,必须坚守“人民至上”的根本立场,解决好“政绩为谁而树”的首要问题。 政绩观的首要问题,是为谁创造业绩。共产党人的政绩,只能是为人民而树。这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把人民拥护不拥护、赞成不赞成、高兴不高兴、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。要坚决反对任何脱离群众、背离宗旨的倾向,杜绝“不怕群众不满意,就怕领导不注意”的错误心态,以及那些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、哗众取宠的“面子工程”。要像谷文昌那样,不追求轰轰烈烈的“显绩”,而是默默无闻地奉献,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。要像习近平同志在正定那样,敢于为了群众切身利益,顶住压力、实事求是,哪怕牺牲一时的“荣誉”。必须深刻认识到,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,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。只有站稳人民立场,政绩的创造才能方向不偏、根基牢固。
为民造福,必须践行“以百姓心为心”的务实行动,解决好“树什么样政绩”的核心内容。 为民造福不是空洞的口号,而是具体的、实在的行动。它体现在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的每一件实事上,无论是“买不到灯泡、肥皂”的针头线脑,还是就业、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民生大事;体现在推动共同富裕的扎实步伐中,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;也体现在创造良好社会环境、弘扬社会正气等“软环境”的营造上。要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真正了解群众所思所想、所忧所盼,避免“所办的事倒不一定是群众最需要、最欢迎、最能得实惠的”情况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从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、烦心事、揪心事。要发扬钉钉子精神,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,一年接着一年干,不因事小而不为,不因任务艰巨而退缩,不因目标长远而懈怠,让群众看到变化、得到实惠、感到幸福。
为民造福,必须接受“人民阅卷”的最终评判,解决好“政绩好不好谁说了算”的检验标准。 政绩好不好,最终评判权在人民手中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生活是不是幸福,这要让老百姓自己评价。”冰冷的GDP数字、光鲜的汇报材料,若不能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就只是空中楼阁。要建立健全让群众参与评价、监督的机制,畅通民意表达渠道,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。要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决不能干那些“只想讨领导欢心、让群众失望的蠢事”。从福建受益农户“福到农家感党恩”的春联,到江西村民“你呀,不错嘞”的由衷赞叹,再到湘西村民为女儿取名“思恩”的质朴感念,这些都是人民用最真挚的情感为政绩打下的最生动注脚。唯有经得起人民“阅卷”的政绩,才是真正的政绩,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深刻的印记。
“每个时代都要做出每个时代的事情来。”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,就是不断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“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”,将这一理念深植灵魂、付诸实践。要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精神境界和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历史担当,真抓实干、久久为功,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得实惠的实事,也做为后人作铺垫、打基础、利长远的好事。唯有如此,我们才能真正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,书写出无愧于时代、无愧于人民的壮丽篇章,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,交出令人民满意的优异答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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