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扎扎实实、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”,这朴素而深刻的嘱托,蕴含着对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,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,更是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指引。一切真正的政绩,必须植根于“实际”的深厚土壤,遵循“规律”的客观准则,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精神的内在要求,也是衡量政绩观是否端正的根本标尺。新征程上,唯有摒弃浮躁心态、克服政绩冲动,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、按规律办事,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、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过硬业绩,稳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。
政绩之“实”,源于深入实际、精准把脉的调查研究。 “没有调查,就没有发言权,更没有决策权。”从宁德“没有摆出要烧‘三把火’的架势”而深入九县察实情,到浙江履新之初“还没有发言权”的审慎,再到阜平精准扶贫的“精准”处方,深刻启示我们:脱离实际的“三把火”,往往是急功近利的“虚火”;唯有沉下去摸清底数、找准症结,才能开出管用的良方。树立正确政绩观,必须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、成事之道。要坚决反对“情况不明决心大、心中无数点子多”的盲目决策,杜绝“拍脑袋”工程和“一刀切”做法。要坚持“入山问樵、入水问渔”,扑下身子、沉到一线,近的远的都要去,好的差的都要看,表扬批评都要听,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、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瓶颈、各项政策的落地效应搞清楚、弄明白。只有掌握了全面、真实、生动的第一手材料,决策和工作才能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”,避免“放空炮”、走弯路。
政绩之“稳”,在于尊重规律、循序渐进的科学精神。 “领导要有水平,水平从哪里来?水平来自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。”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有其内在的、客观的规律。从“先吃饱肚子再吃好”的能源发展辩证法,到规划科学是“最大效益”、规划折腾是“最大忌讳”的城建理念,再到转型发展要“以新化旧、循序渐进”的产业升级路径,无不彰显按规律办事的极端重要性。树立正确政绩观,必须克服“大干快上”的冲动和“急于出成绩”的浮躁。要深刻认识到,发展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,不能违背规律盲目蛮干,不能为了“显绩”而透支未来、留下隐患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处理好当前与长远、速度与质量、发展与安全的关系。对于看准的方向、定下的目标,要发扬钉钉子精神,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,积小胜为大胜。要甘于做打基础、利长远的“潜绩”,哪怕一时不显山露水,但只要符合规律、利于长远,就是真正的政绩。
政绩之“正”,归于党性纯洁、宗旨坚定的价值取向。 政绩观的根本是党性,党性的核心是立场。衡量政绩观是否端正,最终要看“四个有没有”:有没有偏离理想信念,有没有背离根本宗旨,有没有游离中央决策部署,有没有脱离客观实际。这“四把标尺”直指政绩观的灵魂。树立正确政绩观,必须坚持党性原则,将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作为一切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要坚决反对为了个人升迁、局部利益搞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,坚决纠治数据造假、欺上瞒下、推脱责任等歪风邪气。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、高兴不高兴、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政绩的最高标准,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要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,确保各项工作不偏向、不走样,在服务国家大局中展现担当、创造实绩。唯有党性坚强、宗旨牢固,政绩观才能树得正,干事创业才能方向明、脚步稳。
“扎扎实实、踏踏实实”,这八个字是态度,是方法,更是政绩观的生动体现。它要求我们摒弃一切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和浮躁作风,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察实情、出实招、求实效上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其精髓,自觉将其贯穿于谋划发展、制定政策、推进工作的全过程。要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精神境界和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历史担当,多做打基础、补短板、利长远的工作,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党的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,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,创造出无愧于党、无愧于人民、无愧于时代的扎实政绩。